民国时期秦安县的国民党组织
一、组织沿革
民国34年,全县党员发展到1000余人。11月,县党部党务计划委员会成立,高可仁任主任委员,孟绍曾等10人为委员。民国35年7月,孟绍曾任县党部书记长。同月,全县各乡镇区党分部组织均已成立,全县共有直属第一、第二两个党部及街泉、云山、金宝、千户、郭嘉、安伏、莲花、陇城、龙山镇等11个区党部,共下辖55个区分部。县党部直属第一区党部下辖第一区分部(县政府所属机关组成)、第二区分部(司法处、盐务局、税务局等单位组成)、第三区分部(民教馆组成)及县职校、县中学、孔庙街小学等6个区分部;直属第二区党部下辖3个区分部;街泉镇区党部下辖8个区分部;云山、金宝、千户、郭嘉、安伏、莲花、陇城、龙山镇区党部各辖3个区分部;此外,还有民西、中后、中前、西园、民后、郭北、王铺、太白、董湾、五营、高庙乡及碧玉、魏店、中山镇14个直属区分部。每个区党部、区分部设3名执行委员、1名监察员、1名候补执行委员,均直接选举产生。至12月,全县党员发展到2450名,区分部委员以上占313名。民国36年11月,根据甘肃省党团统一组织委员会“关于国民党三青团进行合并的指示”,秦安县党部成立党团统一组织委员会,着手党团的合并工作。民国37年,党团合并结束,秦安县三青团干事会成员和基层组织全部合并到县党部和区党分部。合并后,县党部共留用人员5名,孟绍曾任书记长,伏宇清任副书记长。到民国38年,全县国民党党员达到3000余人。县党部及23个区党部、74个区分部、1个三青团县团部及74个区队部、82个分部、54个县直机关组织和19个乡镇公所及中、军统特务组织,在同年8月秦安县解放后,宣布解散,停止了一切活动。
国民党秦安县党部成立后,积极宣传国民党的宗旨,“推行政令”,搞“融党于政”,并有组织地发展党员。民国21年(1932),县党部党务整理委员会办事处成立后,负责审核、批准县内民众团体的成立,并办理民众团体会员的登记和指导改造旧有团体等事项。民国23年,县党部成立新秦安周报社,办党部机关报《新秦安周报》。民国28年,县党部社会服务处成立后,主要从事举行文化座谈会、设立专人阅览室、成立群众问事处、组织生产供销消费合作社、提倡“新生活”运动和节约运动等方面的活动。民国29年1月,《新秦安周报》停刊。县党部根据中央党部和省党部训令“广事介绍新党员”,中小学校教职员“应一律令其入党”,至年底,发展党员近500名。民国30年,县党部组织群众开展中华民国成立纪念、“新生活”运动、儿童节、植树节等活动;组织各单位、团体开展慰劳荣誉军人及出征抗战军人家属、植树造林等活动;开展夏令卫生运动,组成宣传队与检查队整顿市容,修筑道路和水渠。民国32年,为发展和健全县内国民党组织,遵照国民党省党部关于发展党员的原则,县政府、县党部要求各乡镇长会同各自的党务工作人员将所谓的优秀保、甲长及农民尽量多介绍入党,同时令各机关全体公务人员必须一律加入国民党,并尽快办理入党手续。民国33年2月,县党部将原停刊的《新秦安周报》更名为《新秦安报》,并重新发行。民国34年3月,县党部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党部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高可仁、孟绍曾等9人为执行委员,高可仁为党部书记长,李树春为秘书长。执行委员会设组训干事、宣传干事各2人,社会干事1人。监察委员会设干事2人,助理干事1人,录事2人。大会决定成立和改选区党部、区分部。甘肃省党部派党务视察员临会监选。党部的执行委员会主要是发展党员,健全各级组织;宣传政策,执行政法任务等。监察委员会主要是考核县内职业团体,参与监督县上散发救济款粮的验放工作,到各乡镇勘查土地;督察党员违纪问题,对“贪污腐败、行贿受贿”及“违法党员”的查处;调查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同县参议会研究解决农村存在的“不合理”问题,以“减轻”农民负担。民国34年以后,为了达到选举国民大会代表的法定人数,秦安县党部大量发展党员,下达发展党员的名额,并要求必须完成。各区党部为完成任务,许多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发展为国民党党员。民国36年9月,国民党党员伏景聪当选为国民大会代表,仇思敏当选为候补国民大会代表。
国民党秦安县党部建立特务组织,积极“清共”、“剿共”,以维护政权统治。在秦安县城及莲花、龙山、碧玉、云山等交通要冲,除派驻军队防守外,还设有警察、自卫队、保安队等地方机构和中统、军统秘密特务组织。民国16年(1927),县党部根据密令,组建清党委员会,清查共产党员。民国21年,有3人加入复兴社,此后大力发展社员,于民国23年成立通讯组,进行特务外围活动。同年,县清共委员会成立后,与三青团联手公开合作,清除“赤化分子”及“赤化书刊”,密令各区分部大搞文化“围剿”,查禁《时事周报》、《学生论坛》等书刊,坚持清共、剿共活动。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县党部组织过多次抗日宣传活动,查禁日、汪逆党和日伪工具“一贯道”,组织远征军,为前方将士征募棉衣等。还通过派员担任校长等手段,与国民党的特务外围组织“青年党”争夺阵地,逐步控制各中小学校。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后,还有一些军统特务分子,以防日伪“汉奸”为名,秘密进行反共活动。民国28年,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后,县党部于次年逐步把主要力量从抗日转向防共、反共,多次向各区分部发布密令,要求“严密注意,加强防范异党活动”。还通过县府先后转发一系列防共反共密令,在学校成立“防奸小组”。同年,甘肃省党部派员到秦安县视察,在县党部建立“中统”特务组织,并指派专人为通讯组长。下属区分部都“责无旁贷”地发展一批“优秀党员”加入“中统”组织,在15个乡镇发展“通讯员”或建立“行动小分队”。据统计,全县中统特务组织有“中国国民党党员调查网”、“中国国民党监察网”、“情报网”、“汇报室”、“复兴社”、“保卫小组”等8种,特务人员384人;军统特务组织有“国防部新闻局工作人员训练人民服务大队”、“中国青年党”,“国防部特设汉中青年职业训练班”、“民众肃匪运动委员会”、“兰训班”、“天水谍报组”(又称潜伏组)等6种,特务人员46人。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县党部奉命加紧对共产党的侦察镇压。35年3月,甘肃省保安司令部颁发《西北行辕辖区重要城镇治安检查实施纲要》,把秦安县列入防“奸宄”潜伏活动的重镇,并任命秦安县县长王焕南为《纲要》实施指挥官,对县内共产党的活动及有嫌疑的人进行侦察镇压。同年8月,秦安县中统特务组织“秦安汇报室”成立后,每月向“省六号信箱”汇报共产党地下组织活动及解放军军事动态。同年下半年,县警察局在县城胡家巷抓获一进步人员,送“汇报室”审问,严刑拷打,一无所获,后杀害于县城外西河滩。为严密控制各团体,县党部秘密派专人为各单位教育会、工会、农会、商会、妇女会的整理委员,插手于民众团体。组建一些大商行、商号等吸收各类存款,囤积粮油,所获利润作为党务经费,大多用于竞选请吃开支。民国37年5月,在郭嘉镇抓获所谓“共产党员嫌疑”巨明山、于海涛、冯贵生3人,经县府审问后押往兰州。同年6月开始,“秦安汇报室”为加强“反共”活动,相继在县内机关单位、乡镇及学校成立特务外围组织“保卫小组”、“情报小组”。10月,县政府军法承审员和县自卫队队长带领自卫队员10余人,在龙山镇逮捕了进步人士汪兆西,押解途中,在陇城王家园子借逃跑之名,将汪兆西枪杀。另外还成立县戡乱建国动员委员会,组织民众自卫大队,侦察“匪情”,征收“应变粮”,以图对抗解放军。还密令党员积极参加国大代表、立法委员和乡镇长的竞选活动,甚至不惜使用武力,终于控制了部分乡镇的基层政权。民国38年5月,县警察局局长、自卫大队队长及天水专署有关的人员在秦安县城安家河纠集200余人,以红帮“开山”为名集会宣誓,进行“反共”宣传。同年6月,“秦安汇报室”派自卫队员以“共产党嫌疑”的名义逮捕甘肃省立秦安高级工业职业学校英语教员郭松桥和李怀春(兰州通讯兵学校学生),对他们进行关押审讯,终因无获而释放。
民国28年(1939),秦安县有三民主义青年团(简称“三青团”)直属区队1个,受中国三青团甘肃支团的直接领导,韩又林任区队长,岳建鼎任区队副。民国29年9月,三青团甘肃支团任命吴宪(秦安中学校长)为秦安区队区队长,魏文𣿰为区队副。民国30年,王凤翼任区队长。民国32年4月,三青团秦安直属区队开始团务筹备处的准备工作,有工作人员4名。筹备初期,依靠国民党发展自己的组织,以学校为主要基地,中学以学生,小学以教职员工为发展对象。首先,把大批国民党骨干成员吸收为团员,以建立区队分队组织,继而在县政府所属机构逐步建立分队。民国33年10月,三青团秦安团务筹备处正式成立,贺涌隆任筹备处主任。同年,全县有三青团员1000余人。民国34年10月,高维岳任筹备处主任。12月,筹备处成立临时干事会,高维岳任干事长,有干事7名。民国35年,筹备处临时干事会进行改选,高维岳任筹备处主任兼干事长,当选为干事的有6人。同年9月20日,三青团秦安县分团干事会正式成立,魏鸿范任干事长,岳建鼎为书记。高维岳等8人当选为秦安第一届干事会干事,聂思敬等4人为加派干事,伏文蔚为团内督导,李耀基为监事,另有1人为录事。成立县政府、秦安中学、职业学校及街泉、千户、金宝、郭嘉、碧玉、魏店、莲花、云山、陇城、安伏、龙山、中山、民后、中后、五营、中前、高庙等乡镇共20个三青团区队。成立33个三青团分队,每分队8至16人。其中秦安中学区队下辖20个分队,职校区队下辖10个分队,街泉镇区队下辖孔庙小学、北坛小学、商界等3个分队。每个区队设区队长、区队副各1名,分队设分队长1名。乡镇区队长一般由小学校长兼任,乡镇长有时兼任区队副,其中区队副由县分团令配,分队副由区队遴选再报分团令配。按规定有2个以上分队才能成立区队,但秦安各乡镇大部分只有区队,没有分队组织。当时三青团有分队长以上骨干人员435名。民国36年11月,根据甘肃省党团统一组织委员会“关于国民党三青团合并的指示”,县党部成立党团统一组织委员会,着手进行党团合并。奉甘肃省党部执行委员会电令,秦安县党部和县三青团干事会合并办公,任命孟绍曾、魏鸿范为县党部书记长、副书记长。民国37年5月,党团合并结束。原三青团干事会书记伏宇清被任命为县党部副书记长。干事会干事一律合并为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监事合并为县党部的监察委员,各乡镇三青团区队、分队并入各乡镇国民党区分部,三青团秦安分团解体。
秦安三青团起初的活动,主要在县城较大的中小学校发展三青团员,扩大并建立健全团的组织。民国32年(1943),县三青团组织团员监察田赋粮的收缴工作。同时还组织团员到乡镇审查乡镇长的账项,对有贪污行为的乡镇长提出上诉。民国33年冬,积极参与青年从军工作,举办三青团员联欢晚会。民国34年,协助办理省、县参议员的选举工作。同年,团务筹备处发出号召,要求三青团员以“新生活”劳动服务为中心开展工作,每个团员每日应做一件以上有关新生活或劳动服务的事情。民国35年元旦,举行对联“义卖”,筹集资金为开办《秦安民报》(未发行)作准备。3月,召开秦安县三青团代表大会,高维岳、魏鸿范当选为省代表。民国36年,举办对联“义卖”,筹集资金用于租演电影和筹集报费。同年,对团员进行登记,经统计全县有三青团团员1400余人。民国37年初,组织三青团员支持伏志达竞选国民大会代表。5月,三青团秦安分团干事会并入国民党秦安县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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