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的地域划拨
一、插花飞地
飞地形成的原因有多种。有的因逃避丁粮,有的因座守山庄,有的因沾亲带故,有的因背井离乡。飞地存在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在集镇,多数在农村,有的连村连片,有的独自一村,有的一村为半,有的以姓为别。民国时期,秦安县碧玉镇的街道,上店子属通渭县,下店子属秦安县。王铺乡的王家铺街道,北半街属通渭县,南半街属秦安县。云山镇的云山集街道,街道以上属秦安县,街道以下的王家湾儿属天水县。董湾乡的黄家湾村属秦安、清水、天水3县管辖。属天水县管辖的称州民,属秦安、清水县管辖的称县民。秦安县所属的龙山镇,镇南街有30余户属清水县管辖。通渭县在秦安境内的飞地,有两处是以乡并存,一处是位于葫芦河锦带峡一带的龚家川、杨家寺等10多个自然村,属通渭县的锦带乡。一处是位于王铺乡境内的杨崖岔、梁家岘等9个自然村,属通渭县的杨崖乡。民西乡的安家湾村,东半村属秦安县,西半村有10余户属甘谷县。郭嘉镇的高崖湾村和李家咀村基本相连,两村只有一崖一路之分,路上的李家咀村属秦安县,路下的高崖湾属甘谷县。陇城镇的秦安张家和清水县的清水张家,相隔一小沟,同吃一泉水,插花种地,属两县管辖。千户镇的杨家岘(改名西山坪)村,村中有一巷道,巷道东南户属天水县,西北户属秦安县。中前乡的陶谢家村,姓陶的属天水县,姓谢的属秦安县。寇家崖湾村,有3户姓何的属天水县,其余户属秦安县。
解放后,对这个历代无法解决的难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秦安县委,县人民政府遵照上级指示,与邻县合作,从1950年11月开始,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经过连续几年的努力,彻底解决县内县外存在的飞地问题。
民国21年(1932),将宁远县(今武山县)在秦安县中前乡的全家窑、王家沟两个自然村划归秦安县。民国28年,将清水县在秦安县龙山镇的甘草王家、龙山镇南街、树坡里划归秦安县。民国30年,将甘谷县在秦安县民西乡的安家湾村划归秦安县。民国35年,将秦安县在静宁县境内的苗家岘、辛家山、张家沟3个自然村划归静宁县。将甘谷县在秦安县境内的陈家阳湾村划归秦安县。将天水县在秦安境内的马连科划归秦安县。民国36年,将秦安县莲花镇的霍李家、王祁家村划归庄浪县。将天水县在秦安县境内的寇家崖湾村的3户何姓划归秦安县。将秦安县的黄家坪划归天水县(今北道区)。
1949年10月,天水专员公署指示,将秦安县云山镇所属的全家寨村划归清水县白驼区。1950年7月,天水专员公署根据秦安、清水两县的意见,决定从秦安县莲花区所属的程家窑村为起点,沿罗家湾梁经清水县所属的下王家到秦安县所属的高楼子、贺家湾,再向东北到文家一斜线以南(包括所列村)划归清水县,以北地区仍归秦安县。个别村庄可由双方协同调剂解决。遵照专署的决定,将秦安县所属的秦安张家、代王家、樊家石湾、石沟王家等自然村划归清水县。将清水县所属的梁家堡子、黄家湾两个自然村划归秦安县。1950年6月,秦安、通渭两县根据天水专员公署的决定,从秦安县金城区所属的贾家岔为起点,向东北经崔家岔、谢家岔到通渭县所属的王家小河、田家岔经秦安县所属的龙王庙一斜线以南(包括所列村庄在内)仍归秦安县管辖,以北划拨通渭县管辖。个别村庄可由双方协同调剂解决。10月,将秦安县金城区所属的法海、碧玉、新城、吴川、石滩5个乡的169个自然村划拨通渭县。1951年1月,将秦安县王尹区贾沟乡所属的单魏家划归天水县远门区。7月,将土门乡所属的24个自然村划拨天水县。8月,将天水县远门区所属的潘家河、李家河、石龙(后沟、高家湾、湾儿里)等行政村划归秦安县。将秦安县千户区所属的赵家团庄、樊家寨子、蒲家店子、李家半坡等自然村划归天水县。1953年7月,将秦安县龙山区所属的龙山、赵坡、高庙、天宁、连五、北河、樊庙7个乡和陇城区所属的五方乡(鱼尾村除外)共8个乡划归张家川回族自治县。10月,将秦安所属谢坪、扁坡两乡划归天水县。1954年2月,将天水县远门区所属的青龙、兴丰、普觉、川陈、李河、王尹6个乡,25个行政村,85个自然村划归秦安县。4月,将秦安县千户区所属扁坡乡的余家峡、汪家山、张家沟、仲田湾、扁坡里等13个自然村和谢坪乡的赵家湾、谢家坪、刘家寨、李家坪、蚰蜒咀、张家村、强家村、翟家坪、丁家坪、杨家岘等自然村划归天水县。1955年6月,将秦安县陇城区所属的韩家川村划归张家川县。1956年8月,将秦安县陇城区所属的高楼子、马家村、李家村、王家村、樊家庙、洪家屲、文家、西坡、小寨9个自然村划归清水县。将千户区所属的岳寨新庄、岳寨湾、岳家山、陈家山、山王家、小王家、梁家庄、含安子8个自然村划归天水县。9月,将陇城区所属的榆树村、高庄里、何李家、大阳家、大阳中庄、小阳家、阎家、那坡里、南山里、屲子坪、梁家湾、梁家堡子12个自然村划归张家川县。10月,将通渭县鸡川区新屏乡所属刘家岔、深湾村、黑湾村,金城乡所属周家阳屲、罗家湾、店下湾,花树岔7个自然村划归秦安县。将秦安县魏店区所属古城乡划归通渭县。11月,将秦安县陇城区所属的洪王家、碾子村、五图里、南家湾、贺家湾、秦安吴家、侯马家、阳马、张台、水刘家、魏家湾、陈家窑、陈家寺、大寨李家14个自然村划归清水县。将甘谷县西坪区高家乡所属王家窑、杜家湾、阳山咀等自然村划归秦安县。将秦安县千户区罐岭乡所属大阳村、小阳村划归甘谷县。1957年12月,将甘谷县所属安屲乡全部划归秦安县。至此,双方插花飞地全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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