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以前秦安县的行政区划
一、汉唐宋元区划
宋金时期,朝廷在边境地区设置了许多寨、城、堡、镇等地方行政区划,有的隶属于州,相当于县一级政区,有的隶属于县,为县以下行政区划。宋太宗太平兴国后,成纪县南移,宋廷先后在县境内设置秦、陇城、鸡川、牧马、长安5寨和腊家城等寨堡,陇城和鸡川两寨相当于县一级政区。
金袭宋制。县以下设城、堡、寨、镇等行政区划。大寨管辖小寨,大寨有知寨官,小寨有寨主。宋哲宗元祐年间,知寨官狄訷知陇城寨,绰有声绩,后封文思副使轻车都尉开国侯。小寨寨主大半为番族酋,属受巡检管辖。
元朝在设立的各级地方行政机构里,均有一位由蒙古人充任的达鲁花赤,掌印信,位高权大,为各级的最高长官,在县以下行政区划推行村社制,秦安县以50家立一社,选年高懂农事者一人为社长,督促农民适时下种,及时收割,开垦荒地,经营副业等。农民都要在田旁立牌,书明属某社某人,以便社长随时检查。
明朝县以下为里、甲制。以110户为一里,一里分十甲,里设里长,甲设甲长。在城中者称坊,在近城者称厢,在乡村者称里。“里长长于其里,以共赋役”。明世宗嘉靖年以前,秦安县设10里,县城内设坊厢、附廓、坊下3里;县南设崇明里;县西北设崇政、崇新、至善3里;县东设崇教、陇城、陇安3里,称“故十里”。嘉靖元年(1522),考查各里,对民不及三分之二的附廓里、坊下里、陇城里实行减并后,全县设7里。对于甲的编制,有《宋氏家谱》记载:“始祖于洪武初自岐山迁秦安,为秦安民籍陇安里五甲。”除里、甲设置外,全县有4镇31寨。有陇城、莲花、断山(今张家川县属龙山镇)、鸡川镇(今通渭县鸡川乡)。31寨是以县城为起点,东5公里有呐叭寨、乾硙城寨(即腊家城);东10公里有白鹤湾寨;东20公里有高峰寨;东30公里有九龙寨;东45公里有狮蛮寨;东50公里有卧马关寨;南3公里有花山寨;东南15公里有剡嘉湾寨;东南8公里有田家沟寨、第七沟中寨、下寨;东南10公里有上寨;西10公里有罐耳峡寨;西15公里有墨土山寨;西南15公里有扁坡寨;北12公里有玉钟峡寨;北20公里有锦带山寨;西北3公里有河西寨;西北10公里有岳夹堡寨;西北15公里有曜紫岭寨;西北20公里有马颊沟上、中、下3寨;西北30公里有神仙岭寨;东北15公里有总寨;东北20公里有好地嶂寨;东北35公里有马骆川寨。
明清时期,产生了图的设置。明朝图设图正,图正是专营本图鱼鳞册的半公职人员。清朝乡下设图,图下分庄,乡设乡董,图设图董,总管一乡一图事务。一图下分十庄,每庄有庄首若干人,轮流值年,核收全图田赋,负责征交粮款。秦安县的乡图设置,无完整的史料记载,但是,以“图”为村名者,县内至今仍存,陇城乡有头图里,兴丰乡有三图里,千户乡有六图里,莲花乡有七图里。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