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定西县(今安定区)的货币
民国初年市⾯⽤银锞、制钱、“钱帖”、银元、铜元。银元每枚当制钱1800⽂。铜元每枚分别当制钱10⽂、20⽂。民国15年(1926)商会制1元券,县政府盖印流通。16年底停⽤。民国17年(1928)西北银⾏、富陇银⾏、陕西银⾏纸币及⽢肃省平市官钱局钱帖流通,并先后停⽤。民国22年(1933)中央银⾏、中国银⾏、交通银⾏纸币流通。民国23年(1934)中央、中国、交通三⾏纸币1元平均换各种铜元当制钱7500⽂。民国24年(1935)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联合发⾏1元、5⾓、2⾓、1⾓法币。⽢肃省发⾏5⾓券。国民政府明令停⽤银锞和银元。铜元和制钱绝迹。
民国28年(1939)以后,增⽤5元、10元、20元、25元、50元法币,5角以下辅币渐少。民国33年(1944)增⽤中国农民银⾏1百元及中央银⾏10分、20分、1元、5元、10元关⾦券。规定关⾦1元折合法币20元。民国34年(1945)增⽤400元、1000元法币及百元关⾦券,5⾓以下币券作废。民国36年(1947)增⽤2500元、5000元、1万元法币和500元关⾦券。50元以下法币已不多见。⿊市银元每枚值法币2000元⾄90万元。翌年,发⾏1⾓⾄50元等九种“⾦圆券”、规定每枚银元值⾦圆券2元,⾦圆劵值法币200元。⿊市银元每枚值法币200万元。7⽉,合700万元。10⽉,⿊市银元每枚值⾦圆券3⾄4元,11⽉,值80元。省银⾏定西办事处发⾏1元⾄20元5种⾦圆券。民国38年(1949)增⽤100元⾦圆券,元⽉,⿊市银元每枚值⾦圆券700元,2⽉值1500元。⽩银通⽤每两值⾦圆券900元⾄2000元。⿊市银元每枚降⾄⾦圆券1200元,早晚涨落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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