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陇西县的行政区划
民国初年,全县区划仍依清制。⾄民国15年(1926年)更乡区,共13区,区设区董。民国19年(1930年),改堡村,全县仍13区,共43村,村下庄。民国21年(1932年),將13区合并5区,设村77个。第⼀区(中区),辖村4个;第⼆区(东乡),辖村16个;第三区(南乡),辖村18个;第四区(西区),辖村22个,第五区(北区),辖村17个。
民国24年(1935年),开始实⾏保甲制度,全县仍分为5区,共有10乡、9镇,即紫来、翠屏、阳坡,云⽥、仁德、复兴、长安、居义、碧岩、昌⾕10乡;南安、襄武、保昌、⽂峰、⾼窑、马河、莲峰、⾸阳、菜⼦9镇。乡镇下,共设40多联保,168保,1725甲。民国33年(1944年),将莲峰镇及长安、居义2乡划归渭源县,又将襄武、南安2镇合并为南安镇。全县计有:南安、保昌、⽂峰、⾼窑、马河、⾸阳、菜⼦7镇;紫来、翠屏、阳坡、云⽥、仁德、复兴、碧岩、昌⾕8乡。共30多联保,106保,1109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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