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岷县的行政区划
民国初期,县的⾏政区划,按县署三班设置,分东、南、西、北四路。⼀班管东路,⼆班管南路,三班管西、北路。路下设村。
民国16年(1927年),全县划分为4区1镇:东路为第⼀区,南路为第⼆区,北路为第三区,西路为第四区,县城设岷阳镇,区、镇下设村。
民国22年(1933年)撤区建乡,划全县为9乡1镇,即⼤东乡、马沿乡、⽩龙乡、良恭乡、西桥乡、梅川乡、中寨乡、洛⼤乡、闾井乡及岷阳镇。
民国25年(1936年)实⾏保甲制,全县设3区、12联保。第⼀区(东路)辖闾井、⼤东、马沿3个联保;第⼆区(南路)辖⽩龙、理川、宕昌3个联保;第三区(西、北路)辖城区、⼩西(包括洛⼤)、河阴、河阳、梅川、将台6个联保。⾄26年(1937年)全县共有25个联保,230保,2545甲。
民国29年(1940年),撒销区和联保,建⽴乡(镇)、保、甲三级政权。全县设21个乡(镇),即东扎乡、⼤东乡、闾井乡、马沿乡、⽩龙镇、西叠乡、理川镇、宕昌镇、汤⽡乡、良恭乡、唐翘乡、河阴乡、河阳乡、⽥阳乡、迩阳乡、梅川镇、中寨乡、将台乡、岷阳镇、⼩西乡、洛⼤乡。
民国33年(1944年),将东扎乡和中寨乡的部分地区划归会川县,以原中寨划余的扎马、卓坪和柳林诸村组建为和平乡。同时增设南川、马龙、⼋郎、西津4乡。全县共为24个乡(镇),即唐翘乡、河阴乡、河阳乡、⽥阳乡、将台乡、和平乡、梅川镇、迩阳乡、⼋郎乡、闾井镇、马沿乡、⼤东乡、南川乡、⼩西乡、西叠乡、⽩龙镇、理川镇、马龙乡、宕昌镇、西津乡、汤⽡乡、良恭乡、洛⼤乡、岷阳镇。
民国38年(1949年),全县24乡(镇)未变,保甲数变为:保251,甲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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