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岷县的行政机构及行政长官目录
⼀、⽢肃省第⼀区⾏政督察专员公署
⽢肃省第⼀区⾏政督察专员公署(以下简称第⼀专署)设⽴于民国25年(1936年),驻地临洮。27年(1938年),省政府调整⾏政督察区,扩⼤第⼀⾏政督察区范围,专署迁设岷县,辖渭源、陇西、临潭、岷县、漳县、西固、⽂县、武都、夏河九县及卓尼设治局。31年(1942年)、32年(1943年)相继设⽴第⼋(武都)、第九(临洮)两个专署,第⼀专署辖区随之缩减,辖岷县、漳县、陇西、临潭、夏河五县及卓尼设治局。33年(1944年)改名为⽢肃省第⼀区⾏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直到1949年9⽉岷县和平解放。
另,民国19年(1930年),鲁⼤昌以“⽢肃讨逆军第⼆路司令”名义占据岷县,节制临潭、漳县、渭源、陇西、临洮、洮沙、武都、西固、礼县⼗县军政事务。20年(1931年),国民党潼关⾏营改编鲁部为新编陆军第⼗四师,任鲁为师长。25年(1936年)底,⼗四师改编为中央陆军第165师。26年(1937年)鲁升任为新编第⼆军军长,旋授第⼋战区东路总指挥。165师各部先后撤离岷县。
民国建⽴,岷县沿袭清制称岷州,长官称知县。设置吏礼、库、粮、兵、刑、⼯、杂税、承发⼋房,并设头、⼆、三班,每班设管事⼀⾄⼆⼈。
民国2年(1913年),改岷州为岷县。县署为⾏政公署,知县为知事,房班仍如旧制。⾄民国16年(1927年)后,改县⾏政公署为县政府,县知事为县长,撤⼋房,设⽴两科⼀处(民政科、总务科、征解处),裁去三班,组织⾏政警察。后改两科⼀处为⼀、⼆、三科,改⾏政警察为政务警察。民国25年(1936年),县政府所属办事机构为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军事科、粮政科、警察局及秘书、军法(县长兼军法官)、统计、会计、合作、户籍、档案各室。
民国30年(1941年)。成⽴岷县⽥赋管理处,县长兼任处长,副处长由省⽥赋处委任,粮政科随即撤销。民国32年(1943年),岷县⽥赋管理处改为⽥赋粮⾷管理处。同年,县政府增设社会科。
民国36年(1947年),社会科并⼊民政科。民、财、建、教、军五科改称第⼀、⼆、三、四、五科,有秘书、会计、军法三室。37年(1948年),县政府增设专职汇报秘书⼀⼈。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