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清代在临洮的地⽅政权机构设置
汉武帝时,政务设置,陇西郡有陇西郡守、陇西太守、陇西长史。狄道县有狄道长⼀员,丞、尉各⼀员。
三国时,狄道仍属陇西郡。置狄道长。
晋时,陇西郡有陇西太守,狄道县有狄道长。北魏时,陇西郡有陇西郡中正、陇西太守。北周时,政务沿北魏制。
隋初,为州、县两级制,后改为郡、县两级制。郡有郡太守、通守、长史、司马,县有县令、丞、尉。陇西郡有太守⼀,狄道县有狄道令⼀。此外尚有丞、尉、正曹得⼀员。
唐初,分天下为⼗道,开元时,增为⼗五道。唐代,道为监察区,并置都护和都督等府三百六⼗四,沿边又设节度使。陇右道,辖临、兰、河等⼆⼗⼀州。州设刺史、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等职。县有县令、县丞、主簿、尉、录事等。唐代地⽅⾏政,实为州、县两级制。
⾦时,政务设置有府尹、同知、少尹、判官、府判、推官、知事、⾏都孔⽬官、知法、⼥直教授、医正、医⼯等。狄道属临洮府。县置县令、县承、主簿、县尉等。
元时,分全国为⼀个中书省,⼗个⾏中书省及宣政院辖地、察合台王封地等⼗三个⼤区。⾏省区域内,有路和属于省的府、州、军等⼆级政区,陕西⾏中书省辖临洮府。临洮府治狄道,置达鲁花⾚⼀员、尹⼀、簿⼀、尉、典史各⼀员。
明时,改⾏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分其界为南北⼆直⾪及⼗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府置知府、同知、通判、推官、经历、照磨、府儒学教授、儒学训导。县置知县、县丞、主簿、教谕、训导、典史。
清初,置⼗⼋省。省以下为府、州、厅、县。临洮府领兰,河⼆州及狄、渭、⾦三县。置知府⼀员,同知⼆员,通判、推官、经历各⼀员,儒学教授、训导、阴阳学正术、医学正科、僧纲、道纪各⼀员。乾隆初,府治移兰州,升狄道县为狄道州,置知州,州同、州判、直⾪省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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