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通渭县的金融机构、货币及贷款
民国10年⾄15年(1921~1926),陇南道在马营镇设⽴陇南官银分号。26年(1937),县政府配有合作技术员,专管贷款业务。32年(1943),成⽴合作室,设主任1⼈,指导员2⼈。29年(1940),设⽴⽢肃省平市官钱局通渭⽀库。30年(1941),改为⽢肃省银⾏通渭汇兑所。31年(1942),又改名⽢肃省银⾏通渭办事处,有6名营业员。34年(1945),全县成⽴商民⾃愿联合⼊股的各类信⽤合作社86个,⾄1949年8⽉通渭解放时解体。
民国中期后,银⾏逐渐兴起,当铺衰微,抵押借贷随着减少,⽽主要的贷款形式仍为民间各种⾼利贷。同时,银⾏也进⾏贷款。民国34年(1945),全县合作社贷款结⽋总额为356万元,其中⽤于农业⽣产301万元,⼯业⽣产25万元,运销30万元。
通渭县历史上流通过的各式货币,是⼀个⼗分庞杂的序列,纯⼤多数已经绝迹。现就境内现存的或有资料记载的货币分别叙述:
⼀、⾦、银及⾦银(镍)币
秦始皇的上币黄⾦,单位为镒。公元14年,王莽铸“⾦错⼑”,⼑上铸有少量黄⾦。以后各朝⼤量流通有⼀定形制的⾦条、⾦砖等。银两有2两⾄50两不等定形的川锭、盐锞、板、汴梁腰⼦、江西⼤宝等。银币在明万历年间从欧美流⼊,主要有西班⽛的本洋,墨西哥的鹰洋。清光绪末年,⼴东龙洋流⾏通渭市⾯。民国元年(1912),有铸孙中⼭半⾝侧⾯像的银币。4年(1915),有铸袁世凯头像的银币。22年(1933)废两改元,有铸帆船图案的银币和铸有蒋介⽯头像的银币。30年(1941)发⾏20分、10分镍币。
中华⼈民共和国成⽴后,流通着5分、2分、1分3种镍币。也发⾏过少量的合⾦纪念币。
秦始皇统⼀后,废除⼑、布、贝等币,以⽅孔铜质的圆钱“半两”为全国统⼀货币(下币)。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废半两钱,铸“五铢”钱。公元14年,王莽铸“货布”、“货泉”及“⼤泉五⼗”和“⼩泉直⼀”(已发掘出古平襄铸钱的钱范和货币)。⾄唐⾼祖武德四年(621),废“五铢”钱,铸“开元通宝”。今除西夏和元代货币基本绝迹外,宋、明、清三代货币遗存较多,县内约有百余种。
铜板,在清光绪时,有各省仿银元铸的光绪元宝(常见四川、湖北等省)。民国初,有当制钱⼗⽂(枚)、⼆⼗⽂的“开国纪念币”。后有陆洪涛任⽢肃省督军时铸的当⼗、当⼆⼗的铜板(俗称⼤板)。民国7年⾄8年(1918~1919),⼤量流⼊当⼗、当五⼗、当⼀百⽂的四川铜币(俗称黄铜元)。另外,有陇南镇守使孔繁锦于1921年⾄1926年铸的当五⼗、当⼀百、当⼆百的铜板(俗称沙板)。
三、纸币
1935年11⽉,民国政府实⾏法币改⾰,废⽌银本位制,⼤量发⾏中央银⾏“法币”。随后,交通、中国、农民等银⾏的“法币”相继流⼊市⾯,银币和法币混⽤,但起初民间仍多⽤银币。1940年,流通⽢肃平市官钱局发⾏的钞票。1945年,中央银⾏发⾏关⾦券,每元值银币20元。⾄1947年,通货膨胀,故于1948年8⽉,民国政府改为发⾏⾦元券,⾯值分⼀、三、⼗、五⼗、⼀百元5种。旧法币⼀百万元才折合⾦元券⼀元;⾦元券⼆元折银币⼀元。民国38年(1949)6⽉,⾦元券禁⽌流通。7⽉,中央银⾏发⾏银元券,⼀元合⾦元券5亿。本币⾯值分⼀、五、⼗、五⼗、⼀百元5种,辅币⾯值分⼀分、五分、⼀角、二角、五角5种。这时,铜币、银币、纸币共⽤,币制混乱,⽽以银币信⽤最⾼。

评论
发表评论